公司宗旨:诚信为本,服务为先,顾客为尊。想顾客之所想,急顾客之所急,实实在在为客户服务。
“十不开”制度
·身份不明、证件不齐或有虚假嫌疑的,不予开启。
·无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, 不予开启。
·处于节假日之中的单位一般不予开启。
·无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姓名的保险箱,文件柜不予开启。
·发生争议处于司法程序尚未被法律文书确认权属的,不予开启。
·被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,不予开启。
·来路不明的一切车辆,不予开启。
·酒后神志不清,正处于发作期间的精神病患者,痴呆病人要求开锁的,不予开启。
·来路不明的文件夹, 密码箱,不予开启。
·犯罪分子欺诈或暴力威胁开锁的,在机智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,不予开启。